审稿指南

《中国药房》审稿指南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杂志质量,科学有序地做好编辑工作,特制定审稿制度如下。

 

·    一、基本标准
1.政治上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一致,保守国家机密,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
2.学术上反映学科专业的新进展、新信息、新技术,联系实际,有特点、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3.文字上结构严谨,以科学为准则,以数据资料为依据,论证严密,语言应用合乎规范。

 

·    二、基本程序
1.来稿均需在线注册,详录稿件题名、来稿日期、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
,并将稿件上传至投稿系统,系统根据稿件类别将稿件自动分配至责任编辑处理。
2.初审。责任编辑负责初审稿件,对稿件的内容、观点和表达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认真填
写初审意见,并提出具体审稿处理意见,将明显不符合我刊要求的稿件直接退稿,认为稿件质量尚可,送相关专家审阅。
3.外审及复审。编委专家对已过初审的稿件复审,尤其对学术价值、内容的新颖性、方法的可行性等予以复审,并详细写出审稿意见,注明稿件存在的问题,并确定稿件是退稿
、修后再审、修后发表还是发表。如在审稿过程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的情况,应进行退稿处理。
4.编委会定稿。组织十几
位药学专业资深专家举行定稿会,对稿件进行最后的评审,最终确定发表与否。
5.
学术定稿。编辑部副主任根据办刊宗旨和每期内容重点对通过审稿会的稿件分发到相关编辑手中,安排发表。

 

·   三、基本要求
1.各审次以质量为标准,做到稿件取舍不唯名、不唯上、不唯情,支持学术争鸣,扶植学术新人。
2.责任编辑收到稿件1个月内提出初审意见,于3个月内予以取舍处理,并对所处理的稿件予以登记,将决审后的刊用、退稿、退修等联系情况加以记录以备查。
3.初审稿件时不得在原稿上修改、批注,以保持稿件原貌。
4.所有稿件的审稿人姓名及审稿意见禁止向作者或他人透露。
5.责任编辑对作者负责,认真进行文字加工处理,做好文稿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对选用部分内容、需作较大修改的稿件,应征得作者同意;退稿应以编辑部名义答复作者。
7.对有重大选题、特殊问题的稿件及时送交涉及内容的相关部门审定。如地图的审定等。

 

《中国药房》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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