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伦理及文献不端

《中国药房》关于出版伦理及文献不端行为的声明

 

《中国药房》在出版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坚守基本的职业伦理和诚实,负责,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为了保持有高质量学术期刊的道德标准,《中国药房》基于出版物伦理委员会(COPE)的行为准则特制定本刊关于出版伦理及学术不端行为的声明如下:

 

一、编辑的责任

 1.编辑要确保所有审稿人及其同行评议的保密性,并客观公正地将审稿意见传达给作者。 

 2.编辑应保证学术研究及审稿过程公正、透明,在必要时及时修正和勘误。 

 3. 编辑应评估稿件的科学质量和知识内容,不对作者种族、性别、出身地域或宗教信仰等的产生任何偏见并影响评估结果。编辑应当客观地根据稿件的学术价值对其进行评价,不涉及任何商业或个人利益。 

 4. 编辑在稿件出版前,不得泄露稿件的任何信息。

 5.编辑在编辑、校对过程中,如发现投稿文章存在抄袭、剽窃行为,应作退稿处理;如发现文章造假行为,也应作退稿处理;同时对上述行为保留发布学术不端行为公告并通知作者所在科研机构的权利。若经数据库查重对比,发现重复率较高(20%~30%)则责令作者修改后重新投稿。

 

二、审稿专家的责任 

 1. 及时对稿件的科学内容给予详细、公正和建设性的评价。 

 2. 说明文章内容是否符合《中国药房》收录的要求,是否具有原创性和科学性。 

 3. 对整个审稿过程及稿件内容保密。 

 4.告知期刊编辑任何有关财务或其他利益的冲突,并拒绝在存在这种冲突的可能性时审查稿件。 

 5. 审稿人在审稿过程中,如发现投稿文章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需要告知编辑部,处理方式同1.5

6.在稿件审回或发表后的任何阶段,如发现稿件存在伦理问题,例如违反人类或动物道德伦理或研究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问题,需要告知编辑部,处理方式同1.5

 

三、作者的责任 

 1.作者所提交的稿件中所有内容均必须是原创的,没有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造假等不端行为。《中国药房》编辑部不接受作者重复发表自己的学位论文或会议论文等已公开发表并可通过数据库检索获得的研究内容。

 2. 作者所提交的稿件不应同时在其他地方发表或提交给任何其他期刊,严禁一稿多投。如发现上述行为,编辑部将通知对方编辑部,并对已发表文章作撤稿处理,对即将发表或正在审稿、编辑等环节的稿件,作退稿处理。

 3. 稿件必须明确承认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4.有其他工作个人/公司/机构对本稿件有贡献时,作者必须给予适当的书面肯定;在使用其他来源的数据、图片、资源等内容时均必须获得许可或者按照要求进行引用。

 5. 只有对稿件研究内容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应被列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而其他贡献者应该被列为共同作者。本刊要求一旦投稿,稿件的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不轻易进行更改;如需更改,需所有作者书面同意,并需所在研究机构证明和许可。

 

四、出版者的责任
 1. 《中国药房》编辑部努力督促出版相关人员遵守出版伦理准则,包括作者、审稿专家、编辑等。

 2. 《中国药房》编辑部应保护每篇已发表文章的完整性、自主性和原创性。

 3. 《中国药房》编辑部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有权作出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并通知各数据库。

 4. 本刊应每年公布详尽稿约(如投稿要求、写作要求等),并及时更新。

 5. 本刊应制定相关制度以合理解决编辑、作者、审稿专家和编委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

 6. 本刊在出版后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造假等,应对已发表文章作撤稿处理,并保留通知作者所在科研机构/单位的权利;若发现重复发表行为,在作撤稿处理的同时,编辑部也将保留通知对方编辑部及作者所在科研机构/单位的权利。

 

《中国药房》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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