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伦理政策

《中国药房》研究伦理制度

 

一、作者身份 

稿件必须经过所有作者确认,并且所有作者同意将稿件投至《中国药房》。所有作者都应该对以下各方面做出明确的贡献:

 ● 研究的设计、数据的获取、数据的分析;

 ● 对论文中的重要知识内容进行起草,或对论文实质内容进行撰写及修改;

 ● 所有作者同意将最终稿投稿至《中国药房》。所有作者必须对投稿文章的质量、准确性和科研伦理负责。所有作者必须参与确定作者顺序。

 

二、利益冲突和项目资金来源

《中国药房》需要作者确认投稿文章中的作者个人或其单位受资助的课题项目名称及编号,并需要注明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获得资助课题的名称和编号需要在文章中准确注明,资助课题的负责人需要位列作者之中。

《中国药房》禁止一稿多投行为。来稿若与已发表文章雷同或有高度相似,诸如研究设计、样本特征、方法、结果数据相似等,均视为重复文章,将不予录用。经文献数据库检索,当投稿文章与已发表论文重复率高于30%时,将直接退稿。

 

三、人与动物相关研究伦理制度

报告人体试验时,作者应说明所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人体试验伦理委员会(机构和国家)的道德标准。如果怀疑该研究是否按照伦理标准进行,作者必须予以解释,并证明作者单位的伦理审查机构明确批准了研究的可疑方面。在报告动物实验时,作者应说明是否遵守了有关实验动物伦理的实验机构和国家标准。

 

《中国药房》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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